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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遠信工程咨詢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受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清遠市清新區委員會(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清新區網上辦事大廳延伸到村(居)網絡應用軟件系統采購項目(項目編號:qyyxcgdy2015020)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現予以公示:
一、采購預算:
1.1、本項目采購預算為人民幣:肆拾萬零捌仟元整(¥408,000.00元)
二、邀請供應商:
2.1、本項目邀請供應商:廣州市中智軟件開發有限公司;
2.1.2、供應商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906號高科大廈13a04房。
三、采購信息:
3.1、內容:網上辦事大廳延伸到村(居)網絡應用軟件系統。
3.2、數量:1項。
3.3、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
3.4、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驗收合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40%,剩余10%合同款項在系統正常運行一年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
四、采購理由:
4.1、 網絡系統的單一性。村(居)網絡系統為清遠市網上辦事大廳平臺的子系統,需和現有的系統平臺完全平滑對接,才能為終端站點提供服務。清遠市網上辦事大廳系統平臺為全市量身定制,并隨業務發展一起跟進、持續更新完善的系統。
4.2、工期緊任務重。按照清遠市政府關于村(居)網絡系統建設要求,要在今年4月底完成全區208個村(居)辦事點的建設,考慮相關工作量,硬件的購置、安裝及軟件的開發調試,特別是開發軟件系統,從需求調研、軟件開發、平臺搭建到系統調試,需要做大量細致繁瑣的工作,任務繁重、時間緊迫。因此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可以節省采購時間,有利于該項目提早實施,提早完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清新區網上辦事大廳延伸到村(居)網絡應用軟件系統采購項目申請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并擬由廣州市中智軟件開發有限公司作為單一來源供應商。
五、論證人員信息:
5.1、論證人員:洪冠中、吳德紅、蘇浩浩。
5.2、論證意見:同意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及由廣州市中智軟件開發有限公司作為單一來源供應商。
六、供應商資格要求:
6.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一)至(六)款的規定:
6.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6.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2、提供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出具的2015年1月份或之后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證明表原件(證明表內容須包含人員姓名、單位參保險種等內容),或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出具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文件原件,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網站打印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內容須包含社會保險登記證號、查驗授權碼、核查網址、有效期、專用章等);
6.3、提供投標人注冊所屬地或者業務發生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若投標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則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無行賄犯罪檔案紀錄。有效期為自出具之日起2個月,開標時間必須在有效期內,且復印件無效);
6.4、提供政府采購供應商反商業賄賂承諾書;
6.5、提供2015年1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文件。(繳納稅收的證明文件是指:加蓋銀行業務章的稅收回單,或加蓋稅務部門電子征稅專用章的稅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稅證,或加蓋稅務部門公章的納稅證明;如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段內沒有發生業務的,則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或加蓋稅務部門公章的納稅申報表);
6.6、在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按規定辦理報名及登記手續并購買了單一來源談判文件。
6.7、不接受聯合體參加談判。
七、公示:
7.1、本項目公示五個工作日(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
7.2、公示媒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及清遠市政府采購網(www.qycg.gov.cn)。
八、報名和登記信息:
8.1、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每天(節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業務部報名登記手續。
8.2、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對無誤后辦理報名登記:
8.2.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
8.2.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8.2.3、稅務登記證;
8.2.4、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資格證明書原件及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8.2.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參加報名的,則須同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9.1、聯系人:潘先生。
9.2、電話:0763-3317222。
9.3、傳真:0763-3505999。
9.4、地址:清遠市新城三號區連江路盛泰大廈b幢405。
十、采購人信息:
10.1、聯系人:陳先生。
10.2、電話:0763-5822092。
10.3、地址:清遠市清新區玄真路49號。
注:本項目所涉及的“天”指“日歷日”,“時間”指“北京時間”。
中山遠信工程咨詢招標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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