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格派遣時效。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要求接線員在15分鐘內完成派遣環節,派遣正確率達到99.5%以上。對于職責不清、區域不明或存在爭議的案件,值班長要認真審核,并及時與相關責任單位溝通協調,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案件派出。
二是強化跟蹤督辦。對已經派出的案件,實行跟蹤聯系,積極與責任單位進行對接,全面了解案件派遣處理情況。建立專項督導臺賬,對超期未處置案件、重點難點問題和群眾舉報問題采用電話督辦、下發限期整改通知、現場辦公等方式進行督辦。
三是落實問責制度。完善績效考評體系,每月根據案件按期結案率對39個責任單位進行排名,排名結果在許昌市政府門戶網站、許昌日報、許昌晨報等多家媒體進行公布。實行市撥經費劃撥與考評結果掛鉤制度,對四區一縣月考評低于95分的,進行相應經費扣撥。
四是推進走訪調研。每月至少與責任單位聯系一次,了解案件處理情況和存在問題,增進相互理解,促進相關重點難點問題及時解決。定期開展專項調研活動,廣泛聽取各責任單位意見建議,進一步探索數字化城管案件處置工作新方法、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