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針對已經整改達標的工地,持續監督檢查。對目前已達標的工地,漯河市執法巡查組和環保監督員持續保持對其進行高頻次的監督檢查,加大對覆蓋、噴淋、車輛沖洗等措施落實的檢查力度,督促其揚塵治理措施標準更高、更精細,對意識松懈、思想放松甚至出現反彈的工地,及時約談、打預防針,督促其提高認識、整改落實。
二是針對還沒有達標的工地,持續執法問責。對不達標工地嚴格按照省廳要求,實行“七個一律”,即一律曝光、一律記入不良記錄、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上限處罰、一律給予緩批資質、一律限制招投標、一律通報給各縣區政府,情節嚴重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暫停建設單位項目審批、施工許可等,對其“零容忍”。
三是針對新開工的工地,持續嚴格審批。按照“六個到位”,即審批到位、報備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監控到位、人員到位的要求,嚴格前置審批,沒有達到要求的一律不得開工。
四是針對道路清掃保潔,持續提高質量。加強“以克論凈、深度保潔”作業模式的檢查考核,重點加強輔道和人行道的清掃保潔,進一步提高清掃保潔質量。
五是針對散裝物料和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持續嚴厲查處。對所有運營運輸手續不全、達不到密閉運輸標準、未安裝實時在線定位系統的車輛全部實施停運整改,持續加大聯合查處力度。加快工程施工及城市道路揚塵防治監控平臺建設,9月底前全面建設完成,提高執法科學化、技術化水平。
六是針對各縣區承擔的揚塵治理任務,持續強化督導。對各縣區承擔的區管建筑市政工地、拆遷工地、堆場、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以及路口、場院口的硬化,督導組持續加強督導檢查,督導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各區,對揚塵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縣區實施約談、責令其迅速整改,必要時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七是針對揚塵治理體系建立,持續完善機制。在認真落實好新開工項目審批備案、派駐環保監督員、行政約談和“一票停工”、觀摩獎懲等五項制度的基礎上,再研究出臺一些制度,建立一些新機制,通過完善源頭監管、過程監測、污染級別評定、降塵措施和應急處置等內容,倒逼企業提高環保意識、進行生產方式升級,建立制度化、常態化的揚塵治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