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鞏義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鞏義市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暫行規定的通知》鞏政文(2017)7號(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印發。
本《規定》適用于1983年以來,城鎮職工在本市市區范圍內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優惠政策購、建,且在本規定實施前已辦理產權登記的房屋上市交易。主要包括:補貼建房、補貼售房、集資建房、安居工程、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規定》對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條件、辦理流程及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等內容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該《規定》的出臺為鞏義市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提供了政策依據,為全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有利于妥善解決房改歷史遺留問題,盤活存量房產資源,滿足各層次的住房需要,加快住房流通。目前,全市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的前期準備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