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省有關商品房“去庫存”和推進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有關要求,周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大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力度,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有關工作經驗在新鄭召開的全省住房工作暨棚改貨幣化安置工作現場會上作為交流材料進行了印發,得到了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的充分肯定。
一、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工作基本情況
2015年,省政府下達周口市新開工任務21718套(不含墾區)、基本建成任務16500套。該市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省政府的要求,以貨幣化安置為重點,積極研究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和收購商品房作為保障房的相關政策,認真落實省政府下達目標任務。全市購買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房源的項目共6個、7510套,占省政府下達2015年新開工任務的34.58%,為提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奠定了基礎。
2016年,該市進一步推進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工作,計劃購買存量商品房作為安置房的項目6個、4727套,占省政府下達新開工任務的34.93%,比全省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率高10個百分點。
二、推進貨幣化安置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及時出臺相關政策。該市高度重視保障房貨幣化安置工作,市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該項工作,要求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拉動投資,促進消費,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先后起草并提請市政府出臺了《關于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關于加快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對保障房貨幣化安置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通道,通過購買存量商品房解決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房源,鼓勵引導棚戶區居民選擇貨幣補償和在其他區域異地安置(包含異地建房、異地購房),提高安置效率。另外,該市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工作的指導意見》(豫政辦〔2016〕4號)要求,制定了《周口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辦法》,對棚改貨幣化安置類型、購買存量商品房辦法、優惠政策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二)創新模式,推動工作高效開展。一是認真摸底調查。通過詳細的前期摸底調查、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論證、征求意見等方式,了解被征收改造居民的意愿,掌握選購回遷安置房屋的戶型、面積、價位、地點以及套數等需求。二是組織籌集房源。每月對轄區范圍內庫存商品房進行梳理,列出存量商品房項目一覽表,組織棚戶區改造主體與開發企業銷售對接會,通過召開專題房交會、座談會、開發企業現場巡展等方式搭建平臺。提供“五證”齊全、信譽較好、無不良記錄的開發企業銷售的中低價位、中小戶型住宅以供選擇。三是規范居民自主購買商品房工作。棚戶區改造居民按照協商確定的補償額度,從各縣(市、區)政府領取同等價值的“購房券”,用于購買商品住房。各縣(市、區)政府組織棚戶區改造居民選購已經確定的房源,簽訂商品房買賣備案合同,“購房券”支付購房款的不足部分由棚戶區改造居民自行補足。房地產開發企業持商品房買賣備案合同及“購房券”到各縣(市、區)政府結算資金。“購房券”支付購房款后剩余部分經各縣(市、區)政府批準后,可轉換為現金支付給棚戶區改造居民。四是各縣(市、區)政府與開發企業分期結算。采用分期付款等形式予以結算,這樣政府前期資金壓力得到減輕,有效解決了政府動遷補償款不足的燃眉之急。
(三)完善措施,做好后期服務工作。一是出臺棚戶區改造購房安置的管理辦法。為了規范各縣(市、區)政府組織團購房屋的行為,市政府督促各縣(市、區)出臺制定了棚戶區改造購房安置方案,從安置房的準入條件、戶型選擇、地點選擇、價格確定以及購置程序等進行了原則規定,并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對全市棚戶區安置房購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二是積極引導開發企業參與,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商品房預售、初始登記、面積審核等方面給予優質便捷服務。